通 知 各系、部: 为落实《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豫水职院[2015]9号)、《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豫水职院[2015]10号),请认真组织本系部教师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教学实践,努力完成培训任务。 一、暑期培训班 1.在河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网络教育平台进行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 2.学院于7月17日至7月23日,在清华大学举办一期“教师教育教学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 3.水利厅科教处举办一期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培训班(具体时间、人数待定); 请将本系部参加清华大学培训班、水利厅科教处培训班的人员名单分别按先后顺序于2015年6月12日前报人事处。原则上,同一人不重复参加清华大学培训班、水利厅科教处培训班。水利厅科教处培训班主要为专业教师。院内双肩挑教师在本人所在教学系部报名。因名额所限,确定后的参训人员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不需报名,网络开通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培训班的培训费、交通费由学院承担。 参加清华大学培训班、水利厅科教处培训班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职在编教师,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近两学期至少完成一门课的主讲任务; 3.2014年度参加各类培训时,按要求提交了相应的培训报告、体会、总结、论文等结业成果。 5.2014年已参加清华大学培训班者,今年不再参加此班。 二、其他培训 省、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实践锻炼,系部或教师自行联系的实践锻炼等培训。 本类培训按相关文件要求报名参训,及时到人事处备案。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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